根据院字【2015】89号文件和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10号)精神,拟向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招聘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和副院长,欢迎符合应聘条件者报名应聘。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为做好各项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1.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1名;
2.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与皖南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研究相关的专业背景知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应聘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近5年来(2010年9月以来,下同)须主持过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皖南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应聘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近5年来须主持过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皖南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应聘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年龄需在55岁以下(1960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应聘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年龄需在50岁以下(1965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为利于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更好地协调发展,院长、副院长原则上学术研究方向(皖南民俗文化、旅游发展)要有一定的互补性。
四、应聘程序
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研究→公示→聘任→报备
五、聘期与待遇
聘期4年,聘期内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享受校内正处级待遇,皖南民俗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享受校内副处级待遇。
六、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8日—10月12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持个人书面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及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清单(校科研处盖章)各一份到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2748722
3200威尼斯vip人事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