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公有住房的教职工积分、排序经公示无疑义,请于10月30日(周五)上午10:00到国资处房产科选房。请相互转告。
张国青 黄劲松(总务)
特此通知
校公有住房租赁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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