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教职工申请租赁学校公有住房:
徐健 刘为国 吴代英 肖宁生 吴砚波 谭甲文 汪平潮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9日 至2015年11月1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下列人员反映:
国资处 胡章明 2748919 人事处 王娟 2748722
校公有住房租赁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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